之前有行業專家提出一個觀點,行業創新可以分為多個層次:
第一是基礎研究創新:是深入到分子和基因層面的研究,比如包括合成生物學、表觀遺傳學等一些尖端學科的前沿研究;
第二是解決方案方面的創新:包括新技術、新配方和新療法等;
第三則是呈現級別的創新,這包括了研發功效說理和呈現,如何客觀形象地向大眾展現研發端的成果,減少研發到消費者之間的信息損耗;
第四,就是傳播及運營。消費品的出圈和規模化需要結合頭部的內容與話題。
圖片來源:磐締創投
這個價值鏈的兩頭,一頭是科學,一頭是文化與藝術創新。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科技和藝術在不同行業里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品牌塑造方法也是不同的。
比如,美妝產業的品牌作用在過去是支配性的,品牌的文化等虛擬資產的重要性高于技術的重要性。所以如果把它往這個價值鏈圖里擺的話,是會在靠右邊的位置。
醫療行業則相反,是受文化藝術支配最少的一個行業,一個全新的公司只要其技術通過了三期臨床,可以不依靠任何品牌獲得數百億的市場價值。
醫療產業的前沿需要在分子生物學和基因級別尋求創新,這些創新又需要臨床實驗驗證,最終通過科學教育、通過專業人士向大眾提供服務。
2021年1月1日,一部法規的落地讓化妝品行業迎來巨變。從此功效宣稱成為化妝品行業的重點關注內容。化妝品從某種程度上更接近藥品,功能會變得更為單一和明確,化妝品宣稱中的故事性內容會減少,化妝品要求產品宣稱和實際功能要求一致,化妝品行業將會迎來一個與技術和醫學臨床緊密相關的時代。
去年3月份培育新消費高端品牌被寫入十四五規劃,這是化妝品行業第一次在國家層面被提及,甚至排在服裝和電子產品行業之前。
政策層面也進一步推動了平替的終結。本文將通過幾個方面來簡述新條例下對于化妝品行業帶來的影響。
1.原料是功效和安全的基石
由于原先的法規體系對化妝品原料企業沒提出明確要求,也沒要求化妝品原料企業建立原料藥企業的管理制度,化妝品原料又缺乏《中國藥典》這樣的質量規范,導致原料企業對化妝品法規的理解往往僅限于“禁限用成分”等最基本的內容,沒有從化妝品產品角度去理解化妝品原料的安全性和風險評估。
此次新規對配方安全性和原料安全性高度重視,真正體現了對化妝品安全的科學認知,以前模板套路式的風評時代過去了。
新法規下原料監管將落實“放管服”、“四個最嚴”原則、通過先進法規推動行業發展,豐富監管手提升監管效率。
從監管來看,化妝品新原料按風險等級分類管理,高風險原料(防腐劑,防曬劑,著色劑,染發劑,祛斑美白劑)注冊,其它原料備案。
高風險原料注冊和一般原料備案要求的文件形式和內容要求都一致,只是行政審批過程不一。原料資料如齊全,備案5個工作日即在政府網站公告。
注冊人、備案人是本次《新條例》新增的法律概念,是重要的制度創新。
《新條例》對于化妝品企業主體責任的要求主要是圍繞對注冊人、備案人要求展開,明確化公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是產品的第一則熱門人,可以自行生產化妝品,也可以委托其他企業生產化妝品。
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按照GMP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建立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受托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進行監督,負責產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產品召回等。受托生產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首次開發新原料注冊,進一步擴大了化妝品研發創新的空間。雖然化妝品新原料申報放開,但實際是以“寬進嚴出”的思路進行管控,對新原料的申報資料提出了相對嚴格的要求,新原料的毒理學、功效測試,安全風險評估,人體安全性測試等都需要大量真實研發和資金投入。
如果沒有可靠可驗證的研發數據和科學事實,許多新原料可能會止步于資料準備階段。
法規已經考慮到現實情況,給企業預留了過渡期,但因為新舊法規跨度大,特別對原料商來說,無論從法規理解,還是資料準備都存在大量問題。且大多數原料商是國外企業,國內大多都是經銷商,要讓國外原料生產商理解并滿足中國新法規的要求,過程會是困難重重。
短期內,法規改變對企業造成的壓力確實很大,但努力適應新法規后,業內留下的都將是具有良好競爭力的企業, 所以任何變化都是契機,努力適應這次法規變化,才能抓住機遇實現突破。
2.國妝從講故事到將事實
我國對化妝品功效的監管存在起步晚,缺乏監管法規細則等問題。
30年前預布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已無法規范當今的化妝品產業發展,直至2021年新條例出臺。
在《新條例》中,“功效” 共出現11次,分布于6個法條中,分別是第六條(企業主體責任原則)、第十六條(化妝品分類)、第二十條(特殊化妝品注冊和普通化妝品備案審查)、第二十二條(功效宣稱)、第六十二條(一般違法行為)、第七十七條(牙膏、香皂監管),全面地明確了化妝品功效的各項要求。
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為普通化妝品。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化妝品的功效宣稱、作用部位、產品劑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
第二十條:已經注冊的特殊化妝品在生產工藝、功效宣稱等方面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注冊人應當向原注冊部門申請變更注朋。
第二十二條: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在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規定的專門網站公布功效宣稱所依據的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產品功效評價資料的摘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十七條:牙膏參照本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管理。牙膏備案人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功效評價后,可以宣稱牙膏具有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根問題等功效。牙膏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擬訂,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發布。
化妝品標簽管理中對于功效也做出了如下要求:
這也導致了企業會面臨以下這些問題:
過渡期:22年5月1日起,新注冊備案產品須按照新《辦法》;已上市產品,須在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
新舊包裝替換:已上市產品功效依據補充或包裝功效宣稱變更,舊包裝庫存消耗, 限期前完成新包裝的更新;
產品名稱包含原料:1.商標名含原料2.通用名含原料;
宣稱原料的功效:應當開展文獻資料調研、研究數據分析或者功效宣稱評價試驗證實原料具有宣稱的功效,且原料的功效宣稱應當與產品的功效宣稱具有充分的關聯性;
中外文宣稱:中外文字體大小,中外文對應和解釋說明;
新法規下,功效依據不可或缺。產品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原料功效言稱要和產品功能一致。這也倒逼著開發新品需要充分考慮功效依據的形式、測試時間以及成本。
老產品的功效依據補充和產品標簽整改是一項繁忙的工作,需盡早完成。網頁和廣告的功效宣稱的合規性將進一步受監管, 企業推出新品的速度將放緩,開發一款新產品將變慎重,努力做精品。
在保證功效的前提下,安全也必須得到保證。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必須盡到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的責任。化妝品和原料(尤其是功效原料)的必須得到充分的安全評估。
功效原料(美白劑,防曬劑,防腐劑,色素等)的原料安全信息報送在現階段需要額外重視。兒童化妝品的開發必須謹慎使用功效原料。
企業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體系需要盡快建設和完善,功效化妝品的安全性才能得到額外保障。
3.新條例下的產品力打造
新規對品牌和生產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功效宣稱依據準備時間長,功效測試時間普遍較長,供消費者使用,測試志愿者招募情況可能會延長時間。文獻資料或研究數據收集情況不穩定,除此之外,功效測試結果如果不理想需要重新測試。
重新調整配方之后,進行功效測試又增加了沉沒成本,這些實際情況大大提高了產品開發的難度,也減少了試錯機會。從實際來看,新規對企業產生了“備案時間長、原料替換難度高、開發周期長、產品變更成本飆升、功效測試費用高”五點影響。
傳統的化妝品新品開發大致分為7個階段,而在新規下,技術前瞻性研究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決策力。
技術前瞻性研究,包括廣泛的文獻和情報搜羅及分析,開發創新的化妝品高效成分,基礎研究相關內容,對健康產品其他領域的開發和研究,對健康領域各類創新企業情報收集和了解評估等等。
新條例下,如果想要持續生產好產品,需要打破不同部門間的職能壁壘,跳出傳統串聯化的工作方式, 建立開放、平等、協作、共享的創新架構。新條例下,在新產品創意階段,各部門在同一平面多點交流,決策之后再按正常工作流程執行。
從品類來看,未來新品會分化為基礎型化妝品和補充型護膚品,以及特證產品、彩妝品四個大類。
新品開發成本顯著增加,研發周期明顯變長,產品上新和更新換代減慢,更注重滿足消費者實際需求, “自嗨型” 創新變少,產品開發更為理性;只推一波的爆品/跟風品變少(成本和時間都不允許);
品牌越來越注重推大單品,特別會聚焦在高功效高單價的產品上,會注重在核心產品迭代塑造品牌力;
品牌會轉向差異化、個性化競爭,配方會變得較現在簡單,無意義的概念添加成分減少,配方中每個成分都有更確定的存在理由。會促進化妝品基礎研發能力,涌現一批高科技化妝品和原料企業,產業從營銷領先逐步走向營銷和技術并駕。
東耳觀點:創新的價值鏈和品牌的創造過程是一致的,從產品的研發到最終觸達消費者,一頭是科學,另一頭是文化藝術。從現在的政策上來看,無論是產業政策導向,還是文化政策導向都在指向一個科技大國的崛起方向。
化妝品,雖算不上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但這個行業卻與國民的精神生活和營銷生態息息相關,因為化妝品本質上是消費品行業中的營銷高點,它代表了一個民族對美的理解,與文化產業相互依托,體現了整個社會的精神文化風貌,更對其他行業有方法論和人才等多方面的引領作用。
新法規的落地一定程度上引導了行業創新,有望引領中國化妝品在世界崛起,美麗新世界或將由此打開。
參考文獻:
1、《新條例背景下化妝品新品的誕生》——蔣麗剛,在深圳PCHI會議期間主旨演講
2、《新法規下化妝品企業對原料管理的思考》——蔣麗剛,在CRAC-HCF2020主旨演講
3、《新法規下功效產品開發要做到“六選三定”》———朱洪
4、《花西子與薇諾娜,誰能演繹中國品牌的崛起方向?》——楊可逸
5、《營銷總在重演,科技永遠向前》——楊可逸
6、《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管理政策問答》——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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