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國家藥監局對《化妝品檢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國家藥監局第一次為全面規范化妝品檢查工作而做的重要制度建設。

《征求意見稿》共八章46條,針對化妝品檢查工作的特點,沿著檢查分類、檢查程序、檢查與稽查銜接、結果處置的工作脈絡,系統性地明確檢查工作的各項要求,力求回答和解決當前化妝品檢查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那么,應從哪些方面入手,提高化妝品檢查工作水平呢?
通知表示,為貫徹執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化妝品檢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是2023年10月19日—11月10日。
01.
堅持問題導向
重點關注以下三類化妝品
被檢查對象范圍的確定應當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關注兒童化妝品、特殊化妝品和使用監測期新原料的化妝品,重點關注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交易額較大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綜合考慮化妝品注冊備案、抽樣檢驗、不良反應監測、風險監測、投訴舉報、案件查處、輿情監測等因素。
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檢查,應當將《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中的全部重點項目或者部分重點項目等作為常規檢查的重點。對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應當將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等作為常規檢查的重點。
檢查人員可以通過錄像等方式記錄檢查和收集證據的過程,在檢查中收集的證據材料應當關聯被檢查對象涉嫌違法的具體行為,并由被檢查對象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單位公章。
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依法收集的證據材料,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必要時,接受移交線索單位應當對相關證據進行查證確認。

02.
4種化妝品檢查種類
明確檢查性質和目的
《征求意見稿》根據檢查的性質和目的,將化妝品檢查分為許可檢查、常規檢查、有因檢查和其他檢查四類,并分章節分別對各類型檢查提出檢查啟動、檢查重點、檢查方式等要求,對檢查工作的實施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
許可檢查:是指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在開展化妝品生產許可過程中,對申請人是否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開展的檢查。
常規檢查:是指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制定的年度工作要點,有計劃地對被檢查對象執行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等情況開展的檢查。
有因檢查:是指根據注冊備案、抽樣檢驗、不良反應監測、風險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等環節發現的風險信息,有針對性地對被檢查對象開展的檢查。
其他檢查:是指除許可檢查、常規檢查、有因檢查外的檢查。
根據檢查的方式,化妝品檢查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為化妝品檢查的主要方式。
現場檢查可以事先告知被檢查對象檢查安排,也可以以不事先告知被檢查對象檢查安排的飛行檢查方式開展檢查。
非現場檢查包括對被檢查對象提交書面材料檢查、利用數字化技術手段開展遠程檢查等。
例如:《征求意見稿》明確生產許可及延續現場核查應當做《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全部項目的檢查;常規檢查應當事先制定計劃,明確檢查范圍等,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檢查應當將《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的重點項目作為檢查重點;有因檢查包括五種啟動檢查的情形,應以不事先告知被檢查對象檢查安排、檢查人員直接進入檢查現場的方式進行等。
東耳觀點:檢查是督促企業依法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良好行業發展秩序,保障公眾用妝安全的重要一環。化妝品既是日用消費品,又是健康相關產品,其在研發、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均需要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數量眾多,產品類別豐富新穎,經營模式推陳出新,消費人群覆蓋廣泛,這些都對化妝品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化妝品檢查管理辦法》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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