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荔枝新聞近日報道,江蘇揚州廣陵法院公布一起買空瓶倒灌假貨售賣案件。
經查,韓某等人從閑置網站購買正品空瓶和包裝,再購買一部分正品和制假原料進行稀釋灌裝,并以不同銷售地版本不同或以從香港采購為幌子,在網購平臺對外低價銷售。
2018-2020年,韓某等人對外銷售的化妝品非法所得金額高達3100萬元,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四年至兩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860萬元。
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治安大隊案件查處中隊中隊長洪云介紹,該團伙成員對化妝品銷售知識有一定的掌握,除了常以版本為借口外,還會借助其他慣用說辭誘導消費者相信“正品”低價的合理性。
洪云說:“因為有些沒有外包裝,只有瓶子,所以他們會向消費者宣稱這些是化妝品公司的殘次品,或者是機場(免稅店)有人不要的產品他們拿回來售賣的。”
在本起案件中,向制假售假團伙銷售大量正品空瓶的回收販也被警方一同抓獲。洪云介紹:“一些消費者正常用完產品就掛到網上去賣,一個空瓶賣一兩百甚至幾百元,會有專門的人去收,他們再賣給制假售假團伙。”
一般倒灌化妝品售賣的團隊成員冗雜,擁有龐大網絡體系,團伙成員對化妝品銷售知識有一定的掌握,除了常以版本為借口外,還會借助其他慣用說辭誘導消費者相信“正品”低價的合理性。
從生產到銷售也有固定流程,先是下線從網上大量收購化妝品空瓶,交給上線進行生產、灌裝,并通過網絡微信網店進行銷售化妝品,且價格都在正品價格的三成到五成之間。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由于在化妝品造假的各個環節中,仿制瓶子的成本相對更高昂,而消費者對于產品是否為正品也常以瓶子為鑒定對象,因此專門收售正品空瓶的中介成為犯罪鏈條上的重要角色,且他們此前通常活躍在二手交易網站上,通過高價吸引個人消費者將閑置的正品空瓶送去回收。
在各二手交易網站上搜索“化妝品空瓶回收”,暫未找到相關賬號和頁面;但在各社交媒體平臺上看到不少用戶表示,自己在分享了一些國際大牌護膚品的“空瓶日記”或使用體驗后,有賬號會后臺私信詢問是否用完產品、用完后能否出售空瓶,并開出高價表明回收意愿。
面對閑置的化妝品空瓶,也有不少消費者在網上提出疑問:是否有正規渠道回收空瓶?洪云在調查中證實:“我們打掉的這個團伙,他們購買的空瓶涉及的化妝品公司有三十多家。因為調查要出具相關鑒定,所以我們和各大品牌商也都取得了聯系,得知它們基本上都不提供空瓶回收服務。
對于化妝品“真瓶裝假貨”的問題,化妝品企業或許能提供一條可行的解決路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化妝品瓶子的生產成本本身也比較高,如果能引導或鼓勵企業來回收,對企業來說既是一種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方式,同時也是對自身品牌的一種保護,這樣也減少了不法分子用自己品牌的空瓶回收來制假售假的幾率。
對于可能依然存在各類隱形空瓶交易的二手交易網站或社交媒體平臺,平臺方也要發揮好監管機制,讓空瓶回收灰色產業鏈受到更多阻力。
東耳觀點: 對于化妝品倒灌售賣的現象,要想遏制需要多方協作,當平臺上出現這類空瓶回收人員的時候,平臺也要做出預警,并審核用戶是否具有合法的回收依據,而消費者在不貪戀“小便宜”、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化妝品的同時,也要謹慎判斷空瓶回收的信息,避免為不法分子提供制假售假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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